厦门债权债务律师

-陈德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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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的有效期

添加时间:2018年4月28日 来源: 厦门债权债务律师   http://www.tzrzlpls.cn/
  

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,所以有效期较短。我国《票据法》规定: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;异地使用的支票,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。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,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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