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债权债务律师

-陈德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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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承销期限法律规定

添加时间:2017年5月2日 来源: 厦门债权债务律师   http://www.tzrzlpls.cn/
  《厦门市股票发行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条 证券承销商每次承销股票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,承销期满时尚未出售的股票,按承销合同规定的条款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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