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债权债务律师

-陈德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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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承销团的概念

添加时间:2016年6月21日 来源: 厦门债权债务律师   http://www.tzrzlpls.cn/
  承销团,又称联合承销,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承销人,为发行人发售证券的一种承销方式。根据证券法的规定,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,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,这实际上是关于巨额证券销售与承销团的规定。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票面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即为巨额销售,巨额销售涉及的金额大,销售成功后的利润大,但是,销售不成功的损失也大,为了保证销售者对巨额销售有足够的承受能力,证券法规定巨额销售必须要有相当资本实力的销售主体来承担,考虑到分散风险和稳定证券市场的因素,因此,这种销售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公司来联合承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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